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4-011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7)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8)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9)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88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
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岩峰先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孟彬先生,注册会计师,201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1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2 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新发先生,199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2023 年 12 行政监 中国证券监督 在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蒋孟彬 月 8 日 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甘 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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