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要求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规定,结合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
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
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
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会计系统控制、质量控制管理、
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
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等业
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
理、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涵盖了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管理制
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往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 重要 重大
项目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销售收入总额的 5%≤ 错错报≥销售收入总额 的
5% 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10% 10%
利润总额 错报<净利润的 5% 净利润的 5%≤错报<净错报≥净利润的 10%
利润的 10%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 2%≤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 5%
资产总额的 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 5%≤ 错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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