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67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14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8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千味
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3、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郑
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通过公示栏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独立董事董彬女士作为征集人,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1.0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6,2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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