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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3 20:22:56 股吧网页版
永泰运: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3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4.53元/股。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4.53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 112.28 万股-224.5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2.1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 103,864,609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1,393,700 股后的股本 102,470,90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61,482,545.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61,482,545.40 元÷103,864,609 股=0.5919489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19489 元/股。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5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94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44.53-0.5919489≈43.94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下限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3.94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113.79 万股-227.5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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