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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9 16:27:51 股吧网页版
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98,575,445股(该股数系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剔除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424,555股计算所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4,928,772.25元(含税)。

2、因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2024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

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为0.492877元(计算结果直接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492877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处于回购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

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24,555股后的98,57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984 郑敬敏

2 03*****628 王小见

3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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