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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0 20:45:52 股吧网页版
弘业期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及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4-029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及所持部分股份可
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下简称“本期大宗交易公告”),公司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期大宗交易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强制执行 20,155,5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弘苏实业的告知函,截至该日,前述大宗交易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已经届满,在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内,公司股东弘苏实业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少18,313,5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72%。

2、弘苏实业获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赣 01 执 1602 号之一),其持有的弘业期货部分股票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 14,712,31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99%(以下简称“新一轮股份变动”),大宗交
易方式被动减少股份的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3、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根据司法强制执行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披露终止事项及司法强制执行股份变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 备注

名称 身份 (股) 股状态

持股数量的变动包括本期大宗交易
司法强制执行的 18,313,500 股以及
持股 处于全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发布的
弘苏 5%以 106,497, 10.5676% 部质押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
实业 上股 523 冻结状 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
东 态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进行
的集中竞价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的
1,373,900 股。

弘苏实业所持全部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被质押;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其所持
有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弘苏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均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之前被质押
并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本期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原因: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等主体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股份变动方式:大宗交易

(四)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被动减少股份情况

股东名 变动均价 股份变动股数 股份变动股数占
股份变动方式 股份变动期间

称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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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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