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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5:49:08 股吧网页版
炜冈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轩凡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轩凡林)

作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冈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公正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明确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轩凡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商管理硕士,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曾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售后主管、生产经理。2021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兼任其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主动了解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每一项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发表意见,并对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共审议通过 31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
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方面运作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反对或弃权。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共审议通过 12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
有委托和缺席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采用了网络投票等经济、便捷的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了便利。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3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2 次,其中
现场出席 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根据《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方案》和《公
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让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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