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电港(00128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申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申晨、邱能彦、刘付匀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3)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4)现场察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注】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核查期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内未发生
变化)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注: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选举产生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
意聘任潘春娟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上述董监高变化不构成重大变化,且已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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