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3 16:11:56 股吧网页版
运机集团:关于全资孙公司海外收购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10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海外收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澳大利亚
全资孙公司 VLI CONVEYORS INDUSTRIALTECHNOLOGY PTY LTD(中文名
称:威利输送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孙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与 VLI Pty Limited(中文名称:威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利有
限”)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澳大利亚孙公司以 8,000,000 澳元购买威利有限
持有的 VLI CONVEYORS PTY LIMITED(以下简称“威利输送机”)、Uni-Rod Pty
Ltd(以下简称“Uni-Rod”)、Tyton Conveyors Pty. Limited(以下简称“Tyton”)(威利输送机\Uni-Rod\Tyton 以下合称为“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应用在目标公司相关产品的商标权,权利人为威利有限,详见附件列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澳大利亚孙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因交易双方调整交易内容,公司与威利输送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原签
署的《约束性报价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约束性报价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不再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海外业务战略布局,为进一步完善业务网点和市场渠道而迈出的实质性步伐。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海外业务运营能力,有助于公司积极参与海外项目业务,大幅缩减运输成本,同时可满足客户突发采购备品备件的需求,提高公司全球品牌知名度和行业竞争力。

5.本次交易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尚需完成办理以下手续:向中国相关政府部
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等。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澳大利亚孙公司收购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本次交易的对价为 8,000,000 澳元,其中:威利输送机 100%股权经评估后作价 8,000,000澳元;Uni-Rod 及 Tyton 由于已将业务、资产、负债等全部转移到威利输送机,目前已多年无实质经营,为有助于后续商标权使用及业务开展,故将 Uni-Rod、Tyton 股权及相关知识产权一起纳入交易范围,Uni-Rod 及 Tyton100%股权作价 0澳元;相关知识产权作价 0 澳元。

截止目前,公司未持有目标公司的任何股份,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孙公司海外收购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VLI Pty Limited

(二)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24 日

(三)执行董事:吴国华

(四)注册资本:46,270,621.84 澳元

(五)注册地址或主要办公地:维多利亚州

(六)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矿业专用柴油车辆、定向钻机和皮带输送设备,提供产品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维修维护,提供定向钻探服务和柴油车辆的租赁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威利输送机

(一)公司名称:VLI CONVEYORS PTY LIMITED

(二)成立日期:1980-9-23

(三)执行董事:吴国华

(四)注册资本:20,100 澳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