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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4 18:41:05 股吧网页版
尚太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独立意见

2024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24年1-6月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今的除子公司之外的对外担保,对子公司担保已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认为《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是基于行业客观市场竞争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综合考量、审慎决策后作出的决定,调整后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能够充分调动激励对象工作的积极
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公司治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李龙侠回避了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洪波、高建萍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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