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83 元/股(含 65.83 元/股,回购价
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4、拟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5.83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519,064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82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5.8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759,532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11%。
7、相关股东已存在的减持计划情况:
(1)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609,613 股;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朗曜”)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银成长叁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57,210 股。
(2)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董事齐仲辉先生、监事孙跃杰先生、左宝增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惠广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78,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仲辉先生、孙跃杰先生、左宝增先生和王惠广先生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150,000 股,151,000 股、264,000 股和 25,000 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监管规则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其他导致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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