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 5 万吨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稳步实施的背景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新能源汽车、电力系统储能等为代表的终端应用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未来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
我国在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中占有重要地位,拥有较大的产业优势和行业沉淀,在境外市场发展空间较大,且部分国家和地区实行新能源本土化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情况下,为把握境外市场发展机遇,探索国际化发展战略,满足下游客户以及终端市场的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该项目总投资初步计划约 1.54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0.9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并投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
负极材料项目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部门、商务部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并需要获得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一)马来西亚全资孙公司
1、公司名称: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2、注册资本:1,000林吉特或其他等值货币(后续拟进行增资)
3、公司性质: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公司新加坡全资 子公 司SHANGTAI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持有100%的股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分阶段审慎投入资金。
6、经营范围:经营各种碳产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相关业务的制造和销售,从事负极材料及其他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业务。
(二)拟建设马来西亚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马来西亚吉打州(具体地点以最终核定为准)
3、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初步计划约1.5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9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4、建设内容与规模: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含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5、项目建设期:建设周期预计为自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探索国际化发展战略,开拓境外市场
随着全球电动汽车和可再生能源存储需求的激增,锂离子电池作为相关产业的核心组件,其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公司寻求在境外设立孙公司并建设负极材料生产基地,探索国际化发展战略,以更好地服务国际客户,贴近终端市场,响应客户需求。
此外,对外投资设立境外主体并建设负极材料生产基地有助于与国际伙伴建立技术交流和合作,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形象,并便于在境外直接进行生产制造,以满足境外终端客户和市场的需要,公司可以收获更多的国际认可,增强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
2、规避贸易保护主义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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