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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18:51:10 股吧网页版
德明利: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德明利”)
收到贵所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 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 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90
问题 3: ...... 146
问题 4: ...... 268
其他问题: ...... 285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7,978.15 万元、
119,065.65 万元和 177,591.28 万元,呈增长趋势;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9,233.94
万元、1,179.24 万元和 1,493.67 万元,呈下降趋势,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首发
上市后即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29%、17.19%和 16.66%,呈下降趋势;发行人外销占比较大且呈增长趋势。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一季度业绩预告,当期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 18,600 万元至 22,600 万元,同比大
幅增长。发行人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分销相结合”的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存在变动,其中 2022 年第一大客户不再是 2023
年前五大客户,且根据公开数据,该客户 2022 年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小 于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发行人采购的产品主要包括 NAND Flash 存储晶圆产 品,该等产品供应呈寡头垄断格局,主要供应来自传统境外存储原厂商。报告期 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均超过 50%。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与股东李虎、徐岱群签订了深圳市嘉敏利光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嘉敏利)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分别以 25,193,711.11 元、13,742,024.24 元的交易价格将所持嘉敏利的 55%、30%股权转让给李虎、徐岱群;嘉敏利的 主营业务为光电集成芯片、器件、模块、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周期发展、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下游需求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地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发行 人营业收入最近三年增加但扣非归母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毛利率逐年下滑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趋势一致;并结合前述情况,量化说明影响发 行人净利润的主要因素,导致上市后业绩下滑的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或改善;(2)结合 2024 年一季度的市场需求、发行人的销量及价格趋势、收入确认时点、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发行人 2024 年一季度预计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影响发行人业绩相关因素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业绩快速增长是否具备可 持续性;(3)列表说明分销模式与直销模式的联系与区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金 额及占比、毛利率差异、主要销售产品、终端客户、分销商合作历史、是否发生 较大变动等,并说明发行人销售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分销商是否具备相应销
售能力;(4)报告期内境外市场需求、外销涉及的产品类型、销售地区、主要境外客户及拓展情况、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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