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9 19:48:07 股吧网页版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0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4-028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瑞云召集并主持,公司现有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
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预留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8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 24.70 万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