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5 18:41:07 股吧网页版
招商公路: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5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4-61
债券代码(品种二):112563 债券简称:17 招路 0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6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4 年 8 月 7 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7 招路 02”,债券
代码:112563)将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支付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7 招路 02(债券代码:112563)。

4、发行总额: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03 号文。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98%。

9、每张派息额:本期债券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4.98 元。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

11、付息日: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兑付日:2027 年 8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项“17 招路 02”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17招路02”的票面利率为4.98%,每1手“17招路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起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6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4年8月7日。

3、下一付息起息日:2024年8月7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招路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