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6 16:37:04 股吧网页版
招商公路: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4-8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公路”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1,8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143,64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127,0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中,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预减持公告,泰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66,940,7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38%,泰康人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日内(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28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本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泰康人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除泰康人寿外,其余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行业政策变化等导致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招商公路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公司价值,招商公路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1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