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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7 15:47:10 股吧网页版
华邦健康: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2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505,808 股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79,919,19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505,808 股后的股本总额 1,976,413,383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434,810,944.26 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2.196104 元(即
分红总额/总股本*10=434,810,944.26 元/1,979,919,191 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196104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96104 元/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505,808股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1 08*****227 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

02 01*****337 张松山

03 0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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