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有效监督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3 年度关联存贷款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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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对审计机构进行更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认为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2023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开展关于 2023 年度审计的第一次沟通会,
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目标、人员配备及时间安排等进行沟通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3、2024 年 3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开展关于 2023 年度审计的第二次沟通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和初步审计意见。
4、2024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开展关于 2023 年度审计的第三次沟通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关联方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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