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肖作平)
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
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作平,1975年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财政
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4年7月毕业于
厦门大学,获管理学(财务学)博士学位;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研究(2006年7月被西南交通大学破格晋升为教授);2007年4月至2018年10月西南交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0月至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 职 以 通 任 职 期
现 场 委 托 缺 出 席
期 间 报 告 讯 方 式 参 间 报 告 期 内
出 席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席 董 事 股 东 大 会
期 内 董 事 加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5 2 3 0 0 2 2
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及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人2023年度内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独立
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关于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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