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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8 18:43:05 股吧网页版
海特高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议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选举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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