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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威达
股票代码:002026
收购人姓名:杨明燕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中韩路 2-4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山东威达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为自然人,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本次股权继承后,杨明燕女士成为威达集团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桂模先生变更为杨明燕女士,杨桂模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本次因继承导致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及新增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30%的情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杨明燕......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6
一、本次收购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6
二、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6
三、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6
四、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
说明......7
第四节 收购方式......8
一、本次收购完成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8
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情况......1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 指 杨明燕
山东威达、上市公司、 指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威达集团 指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
公司
基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的代际传承、维持上市公司经营管
理的稳定及更好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的考虑,2024 年 7 月
18 日,杨桂模先生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以书面方
式自愿放弃对归属于其已逝配偶及其已逝二女儿(2008
年 7 月离世)遗产部分的威达集团股权(1,235 万元出资
额,占威达集团注册资本 27.1429%,对应离世配偶所享有
的出资)的继承权利及转继承权利,其他相关继承人(杨
桂模先生的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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