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9 18:27:07 股吧网页版
思源电气: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决议》、《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决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决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决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决议》,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5.70 元/份调整为 45.40 元/份,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决议》及《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决议》,同意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并注销部分期权。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由 473 人调整为 459 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21,960,000
份调整为 21,478,000 份,共注销 448,200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
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5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266,000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拟按 2024 年 4 月 19 日的总股本 774,050,7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9,620,292.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由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4,213,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3.999160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过程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现金 3.999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