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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2 17:42:07 股吧网页版
七匹狼:七匹狼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4-03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股至5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未使用的部分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未使用的部分股份。

3、回购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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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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