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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2 17:42:06 股吧网页版
七匹狼:七匹狼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周少雄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未使用的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未使用的部分股份。

(3)回购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5.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为:27,272,727股至5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下限至上限为:3.87%至7.7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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