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简称:苏泊尔 证券代码:00203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明 ......- 1 -
特别提示 ......- 3 -
第一章 释义 ......- 5 -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6 -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7 -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 -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10 -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1 -
第七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4 -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5 -
第九章 争议与纠纷的解决机制......- 28 -
第十章 附则 ......- 29 -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泊尔”)《公司章程》制订的。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13.1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153.8407 万股的 0.14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告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告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告的《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处于有效期内,剩余
限制性股票数量 186.625 万股、股票期权数量 107.50 万份;加上本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113.10 万份,有效期内的数量合计 407.2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153.8407 万股的 0.50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5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将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7、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7.89 元/份。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8、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业绩、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的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 2 期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第一期行权50%(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第二期行权 50%(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
9、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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