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Philippe SUMEIRE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详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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