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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0 17:14:56 股吧网页版
旺能环境:关于签署澳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项目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4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澳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2.合同金额:设计及建造工程价金额:MOP1,146,892,000;经营批给金额:经营批给期内共支付 MOP720,108,000。

3.合同日期:218 个月(最长设计及施工期限为合同开始日起 38 个月,经营批给期
为由有机资源回收中心获临时接收之日起 180 个月)

4.合同生效:自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5.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
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近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联合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了《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设计、建造及经营批给合同》,明确由“中铁一局-同方环境-旺能环保-澳马建筑合作经营”负责实施澳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的设计、建造及经营。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 甲方:澳门特别行政区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 乙方:中铁一局-同方环境-旺能环保-澳马建筑合作经营

住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342 号诚丰商业中心 15 楼 R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登记的纳税人编号为:81650799

各方参与比例:中铁一局 15%,同方环境 40%,旺能环保 40%,澳马建筑 5%。

乙方一: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

授权代表:程凯锋

住所:澳门友谊大马路 201 号新建业商业中心 13O

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注册编号:第 52239(SO)号

乙方二: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霖

注册资本:17,792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 B 座 28 层

主营业务: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洁净新能源发电、处理业务的运营;洁净新能源发电、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的研究、设计、开发、转让、咨询、引进和服务;机电设备及环保产品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进口产品分销业务及存货管理、整机拆零、包装运货业务、销售自产产品。

乙方三: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 1389 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

乙方四:澳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有殷

注册资本:196.5382 万元人民币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469(集中办公区)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3. 履约能力分析:甲方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 公司与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四不存在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方式:设计-建造-经营

2.有机资源回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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