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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19:51:06 股吧网页版
华帝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监事会 ...... 3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 5
第四章 会议提案规则 ...... 6
第五章 会议议事和决议规则 ...... 7
第六章 会后事项 ...... 8
第七章 附 则......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八)最近三年内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最近三年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为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公司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接受询问和调查。编制监事会专门预算,为监事会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七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因故延期或取消,应比原定日期提前 1 天通知到人。

但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经全体监事口头同意,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记录中应对此予以明确记录。

监事会会议原则上采取现场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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