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系由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1]84 号文批准,于 2001 年 6 月由宁波牦牛服装
辅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51719X。
2004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33 号文批准,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并上市。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境外投资者战略投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5】662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金冠国际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8 号】文件的精神,公司于 2015年 1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分别向境内外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34,640,511 股,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 年 12 月 14 日,宁波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
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ianChua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99 号
邮政编码:330096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8,568,522 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
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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