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8 20:27:20 股吧网页版
国光电器: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4-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3 年实际回购股份中的 5,619,70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和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68,102,832 股变更为 562,483,132 股,注册资本由
568,102,832 元变更为 562,483,132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行政楼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