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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20:01:47 股吧网页版
宝鹰股份: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简述

1、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份,即公司回购股份 7,595,885 股,认购价格为 3.24 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及 2022 年 4 月 28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非交易过户
股份数量为 7,595,885 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10,667.40 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2970 号),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且部分持有人已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公司合计收回 432.29 万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上述份额取消收回后,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由 7,595,885 股调整为 3,272,985 股。关联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性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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