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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智控”、“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花智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46.9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753.1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277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6,500 万套商用制冷空调 178,055.00 148,700.00
智能控制元器件建设项目
2 年产 5,050 万套高效节能制冷 78,557.00 69,800.00
空调控制元器件技术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1,500.00 81,500.00
合计 338,112.00 30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与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与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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