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洲电子”)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粤 03 民初 2973、2977、2978、2980、2982、2983、2985、2986、2989、2990、2993-2996、3001-3009、3011-3014、3029-3032、3034-3041、3227-3231、3236、3237 号】及相关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胡新林等共 119 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现将涉及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 诉讼当事人
原告:胡新林等共119名投资者,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为8821741.60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被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
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
(2)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3、 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述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暂无法判断最终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附表:
序号 原告 被告 索赔金额 案号 进展情况
1 胡新林 同洲电子 4313.01
2 薛宏源 同洲电子 10821.60 (2024)粤 03 民初 2973 号 已立案
3 朱秀梅 同洲电子 30235.55
4 马立权 同洲电子 9660.00 (2024)粤 03 民初 2977 号 已立案
5 徐燕君 同洲电子 14628.00 (2024)粤 03 民初 2978 号 已立案
6 李刚 同洲电子 19892.51 (2024)粤 03 民初 2980 号 已立案
7 王一丰 同洲电子 4545.07 (2024)粤 03 民初 2982 号 已立案
8 张家骏 同洲电子 10392.95 (2024)粤 03 民初 2983 号 已立案
9 叶宏伟 同洲电子 275565.03 (2024)粤 03 民初 2985 号 已立案
10 王欣 同洲电子 10000.00
11 李艳 同洲电子 10000.00 (2024)粤 03 民初 2986 号 已立案
12 刘霖春 同洲电子 10000.00
13 叶燕雯 同洲电子 8124.40 (2024)粤 03 民初 2989 号 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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