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18:48:13 股吧网页版
德美化工: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何国英先生、宋琪女士,其余董事现场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71)刊登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072)刊登于 2024年 8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
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73)刊登于2024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74)刊登于2024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75)刊登于2024
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