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得 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375.24 元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1,642,685,612.9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2月 21日到达公司账
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 100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投资项目
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 94,835.60 84,000.00
2 OBC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3,068.56
3 补充流动资金 47,200.00 47,200.00
合计 187,220.60 164,268.56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年 06月 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7,425,882.79元,其中:补
充流动资金 472,108,707.58 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 108,707.58 元);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36,667,413.80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0,655,150.86 元);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8,649,761.41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17,964,148.44元)。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183,742.39 元。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303,332,586.20 元与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23,183,742.39 元差异为 280,148,843.81 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 19,851,156.19 元(不含已销户转出金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 8月 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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