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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林子尧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4,370,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8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504,6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1.2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820,7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4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954,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8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36%。
三、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林子尧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十一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04,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57%;反对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281%;反对
86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04,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57%;反对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281%;反对
86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07,1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391%;反对
8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5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9601%;反对
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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