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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2:46:21 股吧网页版
浙江交科: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内容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7,545,731.23 元,其中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6,656,162.37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2023 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 436,656,162.37 元为基础,分别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
公积金 87,331,232.48 元后,加上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 316,448,064.35 元,减
去已分配 2022 年股利 315,609,602.24 元后,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 350,163,392.00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利益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要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99,137,9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4,892,237.50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11%,占母公司净利润的 74.4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25,271,154.50 元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宜: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原因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存量项目情况、建筑施工市场趋势及公司经营预测情况,保有更多的现金,可以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提供保障,同时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为未来的公司外延式并购提供更多可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350,163,392.00 元,扣除拟分配的现
金分红数额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3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9.85%、2023 年度带息负债融资成本区间为 0.05%-4.70%。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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