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4 17:57:07 股吧网页版
浙江交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9 月 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 号 6 号楼 9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97 人,共计代表股份
1,408,945,5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08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194,342,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515%。

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 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5 人,代表
股份 214,603,0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6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95 人,代表股份 118,412,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3,633,1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4 人,代表股份24,779,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3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 2024 年度第二期永
续中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03,472,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116%。反对 5,252,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弃权 21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