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9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5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六个月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润建设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非交易过户
形式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转让 55,187,63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转让价格为《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前一日收盘价的 90%即 4.53 元/股。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上述事项已披露
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 55,187,6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
起计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本计划的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
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延长存续期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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