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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4 09:38:36 股吧网页版
002073:软控股份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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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32 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未开展化工材料业务。根据你公司历年年报及对我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化工材料业务为你公司2021 年新增业务,由你公司增资入股 1.45 亿元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山东东方宏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业新材料”)通过租赁生产线经营,以总额法确认收入,2021 年、2022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71 亿元、9.69 亿元,毛利率 0.07%、1.80%,大幅低于你公司综合毛利率且净利润为负。你公司称,增资宏业新材料是基于聚烯烃新材料行业的发展势头和市场前景,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而你公司 2022 年 8 月将所持宏业新材料股权以 1.45 亿元转让给山东东方宏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宏业”),股权转让款分两期在股权交割后一年内支付。东方宏业为宏业新材料在你公司增资入股前的控股股东。

此外,报告期你公司制造及安装业务、橡胶新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34%、16.89%,较上期增长 6.02、9.38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竞争情况、成本结构、原材料价格、销售定价等因素,说明制造及安装业务、橡胶新材料业务毛利率较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你公司在宏业新材料毛利率低、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对其大额增资的原因和必要性,与你公司所称“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矛盾,相关公告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进一步说明对其增资一年半后即退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你公司向宏业新材料实际出资的时间以及增资后资金的最终流向;

(4)结合宏业新材料租赁生产线、低毛利率等情况,说明其化工材料业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空转贸易”“资金循环”等情形,你公司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说明你公司转让宏业新材料股权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转让款是否已全部回收以及收到款项的具体时间;

(6)核查并说明东方宏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你公司 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结合对上述问题(2)-(6)的答复,说明你公司对宏业新材料的增资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实际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有效性。

2.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54.74%,较上期上升 13.09 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大客户为你公司关联方,对其销售额占比 34.92%,较上期上升 7.16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说明第一大客户的名称及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

(2)说明你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报告期进一步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3)对比你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和其他非关联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销售价格、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关联销售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 20.21 亿元,较期初增长 61.68%,而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5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对 A、B、C、D
公司的账面余额合计 1.21 亿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虚增收入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2)说明前述 A、B、C、D 公司的名称,与你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其实现销售收入的会计期间及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进一步说明对其销售收入的真实性,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单位往来”期末余额3.24 亿元,几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你公司在对我所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单位往来”主要是对已处置子公司在出表前的资金支持,你公司于股权处置当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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