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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9 20:07:56 股吧网页版
软控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5,076,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18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8,034,4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523%;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 1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041,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60%。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967,6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91%。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9,64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735%;反对票15,048,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2%;弃权票 3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2,532,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221%;反对票 15,048,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728%;弃权票 3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1%。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90,062,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89%;反对票14,672,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8%;弃权票 3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2,953,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000%;反对票 14,672,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889%;弃权票 3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1%。

审议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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