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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21:12:15 股吧网页版
星光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 司章程》 修正案

(2024 年 8 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条 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股东会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六 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 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经公司股东
条 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
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
换为面额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第二十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一条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
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
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
决议。

董事会决定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对公司
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
会表决。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三条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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