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2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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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1-2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审核报告
二、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3-7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 东 东 方 海 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正 文
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230 号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海洋科技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编制了《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方海洋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东方海洋科技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其他应收款、附注九、5 关联方交易情况以及附注十、
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应收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7,081.10 万元(本息及相关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担保金额 119,194.44 万元(本息及相关费用),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对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且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正在延期表决,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回收性及违规担保的预计损失作出合理的判断。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上述应收款项的余额、坏账准备、预计负债项目作出调整。
2、业绩补偿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其他应收款所述,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应收宝崴商贸业绩补偿款 10,464.41 万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投资者诉讼案件
投资者诉讼案件如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中第一阶段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尚有部分
案件未能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我们无法对尚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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