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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3:25:24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确定财务造假反而是好事,划几个重点欢迎讨论

1、要明确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多年来财务造假,而不仅仅是信息披露问题,这样才可以走公益性集体诉讼

2、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追责,承担赔偿责任

3、诉讼主体应该是大股东新野县财政局和中介机构亚太会计事务所,不怕他们没钱赔

4、各位受损股民要分头联系中国证监会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争取早日进入集体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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