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73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091 股票简称:江苏国泰
可转债代码:127040 可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325元/张(含息、税)
回售申报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0月10日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10月11日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10月14日
回售申报期间“国泰转债”暂停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国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本次回售等同于持有人以人民币100.325元/张的价格卖出持有的“国泰转
债”。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注意风险。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国泰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公司拟调整“张家港纱线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实施方案,募集资金投入从147,500.65万元变更至68,601.00万元(含土地出让费用),剩余募集资金78,899.65万元(包含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国泰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其中,i=1.50%(“国泰转债”第四年,即2024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6日的票面利率);
t=79天(2024年7月7日至2024年9月24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50%×79/365=0.325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国泰转债”本次回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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