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遭罚30万元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3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1月3日发布的公告,浔兴股份(002098)、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个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此次处罚主要涉及2016年11月汇泽丰与浔兴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浔兴股份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协议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浔兴股份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同样被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个人方面,黄宁杰受到90万元罚款和10年市场禁入的处罚,王立军和施明取分别被罚30万元和30万元,并面临市场禁入;施能建则被罚10万元。所有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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