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广东鸿图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 16.50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2,1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401,717.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4,598,276.9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4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 58,844.68 57,000.00
制造项目
2 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 74,840.91 73,000.00
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3 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 50,437.69 19,100.00
基地一期项目
4 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 20,985.03 20,900.00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55,108.31 220,000.00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285.42 万元,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未到期余额为 1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154,410.37 万元(含利息收入 3,696.12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相关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因此,在项目投建完成前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的未到期余额为 12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存放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类型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品种包括定期存款业务、大额存单业务(须银行书面承诺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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