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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48:11 股吧网页版
恒宝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6.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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