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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48:11 股吧网页版
恒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8 日上午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
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 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江苏省丹阳
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为钱京先生、徐霄凌女士、高强先生、丁虹女士、蔡正华先生共计 5 人)。4. 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
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全体监事。
5.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总裁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蔡正华先生、陈雪娇女士、丁虹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预算仅为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的预算,并不代表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盈
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本公披露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703,880,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1,504,420.0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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