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5 19:15:02 股吧网页版
梦网科技: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梦网JLC8,期权代码:037260。

2、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具有行权资格共计14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5.683万份,行权价格为
10.97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两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7日为非交易日,行权截止日期提前至2025年5月16日)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
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
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概述

1、2022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6、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向161名激励对象授予1,887.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元/股。

7、2022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